盘山安泰村镇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盘山安泰村镇银行客户:

      为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为协助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充分保障客户合同权利,充分尊重客户选择权,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操作便捷性需求。

二、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

(四)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不良或欠息状态,须客户归还所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三、调整规则

(一)调整后利率水平

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减BP)。

2.2022年5月15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低于原贷款发放时的首套房利率政策下限,即LPR-20BP。

(二)利率调整方式

 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利率批量调整。

四、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

(一)申请方式

符合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客户,可向我行申请利率调整。

(二)申请及调整时间

1.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31日集中办理。

2.若以上时间来行办理有困难的客户,我行可根据情况适当顺延。

五、申请渠道

客户可通过拨打我行业务咨询电话申请(0427-5811008)业务办理,申请需客户携带身份证等我行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六、温馨提示

1.我行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您告知是否符合我行办理要求,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联系失败。

2.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服务电话0427-5811008、0427-8517017。

感谢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盘山安泰村镇银行

2023年9月14日